Friday, February 23, 2007

微軟侵權 判賠15億美元

原文轉錄自台灣之音.


時間: 2007/02/23
撰稿:屈享平 編輯:屈享平 新聞引據:中央社,法新社

  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地方法院22日作出判決,確定微軟公司對阿爾卡特─朗訊公司 (Alcatel-Lucent)的MP3科技專利已構成侵權行為,並且判決微軟應支付原告15億美元賠償金。

  微軟公司總顧問柏特在一項書面聲明中指出,「這項判決完全沒有法律或事實根據」;微軟將尋求法庭審判救濟,若有必要,將提起上訴。

  美國朗訊公司在與法國阿爾卡特公司合併前,曾經於2003年向美國法院提出訴訟,指控微軟公司的合作廠商戴爾 (Dell)與捷威 (Gateway)等,使用視窗軟體播放MP3,侵害朗訊的專利科技。

  聖地牙哥地方法院23日作出的審判結果,重點集中在「微軟視窗播放軟體」(Windows Media Player )中所使用的MP3音響科技。

  在這項震撼判決中,微軟公司說,「我們堅決主張,這當中沒有任何侵權行為;在微軟產品中使用的任何科技技術,都已經支付適當的使用執照費用。」

  此案為微軟與阿爾卡特─朗訊公司之間廣泛的智慧財產權爭議的一部分。在訴訟案一開始,總共涉及了15項專利權爭議。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一直以為mp3是個開放的格式咧... 那這樣有太多的播放程式侵犯了吧...@ @" 今天一口氣有好多篇文章呢^^

(T)ttrick said...

MP3和JPEG一樣
到底是誰先發明這兩種格式
大家都在吵 XD